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划拨使用灌南县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和灌南县苏州路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灌自然资文〔2022〕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划拨使用灌南县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和灌南县苏州路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具体地块情况:灌南县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项目用地面积40798平方米,项目拟选位置位于健康北路东侧、人民东路北侧。该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建议以划拨的方式供给灌南县实验小学,用途为教育用地。
灌南县苏州路实验学校,项目用地面积56118平方米,项目拟选位置位于苏州北路西侧、沂河路南侧。该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建议以划拨的方式供给灌南县苏州路实验小学,用途为教育用地。用地四至以红线图为准。
灌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